龍壽國小電話:03-3296554 FAX:03-3506169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跑馬燈

  • 歡迎蒞臨龍壽國小
  • 114學年度運動會暨親職園遊會因為有您的支持與參與,才能串起精彩的每一刻、編織每一頁的美好。活動圓滿完成,誠摯感謝大家的鼓勵及協助!。

文章列表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6-03-02 | 點閱數: 62
一、為協助市府所屬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每年度依需求調查結果,訂定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下稱EAPs)年度推動計畫,115年度計畫結合「DEI–多元、公平與共融」精神及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身心充電,元氣滿點」、「多元關懷,友善同行」及「整合資源,全程相伴」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升員工士氣與服務效能。 二、提供專屬諮詢服務申請及轉介相關作業,並依規定保密,請同仁安心使用,申請方式如下: (一)免付費諮詢服務:080-002-7858(請幫我吧) (二)解憂信箱:ea...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2-15 | 點閱數: 59
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有關本方案需求說明、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之健檢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教健檢專區」查詢。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2-15 | 點閱數: 73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10月15日總處培字第114002217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業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各機關(構)學校自即日起加強宣導。 三、大陸委員會鑑於近年公務員赴陸港澳人身安全風險日益升高,為保護全體公務員及提高危機意識,邀集人事總處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旨揭精進措施,並製作宣傳圖卡及更新該會官網「公務員赴陸專區/Q&A」,配合宣導下列事項: (一) 公務員赴陸及港澳,不...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2-15 | 點閱數: 48
有關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條文修正如附,請同仁參閱。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2-15 | 點閱數: 48
有關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修正如附,請同仁參閱。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1-06 | 點閱數: 113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所稱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二、又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2 條,本法適用對象為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含教師兼行政人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三、上開人員赴港澳前,請依下列程序辦理通報作業: 不分平日、假日赴港澳,應於出境日三日前至差勤系統-赴大陸地區申請單完成登錄,並上傳「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如附件),且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人事室留存。倘因公務事由赴港澳,應於...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0-21 | 點閱數: 136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206號函辦理。 二、查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略以,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代理教師,符合該條所定於偏遠地區學校之任教條件且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得以其2年任教年資抵免修習教育實習。 三、為擴大偏遠地區學校師資來源,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嗣後擔任公立中小學教師時,其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如符合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得採計提敘薪級。 四、現職公立中小學教師如符合說明二情形,得於3個月內申請依本函改敘,...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0-20 | 點閱數: 77
一、「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除第8條及第9條自114年8月1日施行外,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 二、旨揭請假規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請參閱。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10-20 | 點閱數: 64
一、旨揭請假規則修正條文,銓敘部前以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轉知,並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以114年10月9日考臺銓二字第114000392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6152號令會同修正發布。 二、有關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旨揭請假規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請參閱。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06-16 | 點閱數: 111
一、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修正「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以下簡稱處理要點)。基於國人已習於週休二日作息,處理要點已刪除調整上班日為放假日並補行上班之規定,另增訂放假日逢例假日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等原則性規定,並據以作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排定之依據。 二、行政院於114年6月13日核定114年(西元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114年下半年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3個國定假日;增加2個3日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 觀看完整文章